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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宣传】宣传贯彻《医保条例》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18:06:48 【打印文章】

茂名市医保局茂南分局在全区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首场培训会走进茂名爱瞳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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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下午,由茂名医保局茂南分局邓智桐副局长带领的宣讲团走进茂名爱瞳眼科医院,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首场培训会议。茂名爱瞳眼科医院非常重视,积极组织全院职工参加培训会,参会人员近百人,院长等院领导也全席参加培训会。培训会在茂名爱瞳眼科医院二楼学术报告厅进行。

据悉,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77号)和《茂名市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茂医保函〔2021〕81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法律意识,加强茂南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茂南分局定于2021年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将在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持续开展培训会数十场,茂名爱瞳眼科医院是此次活动的首站。

 

训会上播放了贯彻《条例》的宣传视频,让大家对《条例》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有了初步的了解和直观的认识。

 

图片茂名医保局茂南分局林雄亮股长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解读

图片茂名医保局茂南分局黄瑞均股长对《茂名市茂南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政策》进行宣讲
图片茂名市茂南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李伟健对《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政策》进行宣讲
紧接着,茂名医保局茂南分局林雄亮股长、黄瑞均股长和茂名市茂南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李伟健等医保专家分别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茂名市茂南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政策》和《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政策》等医保方面的内容分别进行全面的宣讲和深入的解读。

 

图片茂名医保局茂南分局邓智桐副局长在培训会上进行总结讲话

茂名医保局茂南分局邓智桐副局长对此培训会发表总结讲话,重点阐述了:本《条例》的出台背景,是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21年1月15日签署,并定于5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条例”,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了法律规范,对医保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指出了:本《条例》的对象包括了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个人,并对各对象的权力和责任有了更为明确和细化的规定,对违规行为有了更为严格的处罚;强调了:各方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图片茂名爱瞳眼科医院吴永成院长在会上发表讲话

茂名爱瞳眼科医院吴永成院长在培训会上发表讲话,首先对医保局各位同志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各位医保专家的精彩授课表示衷心的感谢。吴院长表示:听讲之后很受教育,也倍感肩上担子的重大。吴院长表态:一定会带领全院同志努力学习,严格对照《条例》检查工作中的不足,并不断改进。特别要求医院的医保部门,不懂的地方要及时向医保分局的同志请教。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努力把医院建成政府放心、社会信赖、人民满意的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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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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