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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惠民】茂名爱瞳眼科医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选点指引

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2-12-24 10:48:22 【打印文章】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茂府规〔2022〕8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选定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到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享受医保报销。

茂名爱瞳眼科医院已全面开展办理此项业务。欢迎广大朋友选定我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一、选点对象 

参加茂名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办理选点方式 

方法一:个人现场办理 

职工医保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茂名爱瞳眼科医院门诊部1楼医保窗口办理选点登记。 

方法二:线上办理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根据提示进行选点操作。 
在“粤医保”小程序“门诊选点登记: 

粤医保——业务办理——门诊选点登记——新增选点——选择医疗机构所在地级市和区域——找到想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选择——提交 

三、报销比例与年度报销限额 
1、报销比例  

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2.年度报销限额   
2022年度每名参保职工可享受1732元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年度支付限额含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等费用,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每年由市级医保经办机构于每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限额标准。

3.待遇算法:普通门诊费用支付额度=(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个人先行自付部分)*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 

4.报销范围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包括生育门诊费用)纳入门诊共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支付范围支付。
四、医保政策不予报销的情况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不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的门急诊、抢救等医疗费用。
3.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4.参保人员因门诊特定病种在门诊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
5.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6.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如整形、美容、减肥等。

五、选点及选点变更须知 

1.参保人选点成功后,选点当天即时生效。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选点原则上一年一定,确因病情发展所需、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需前往茂南区医保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按自然年度计算,一年后没有变更定点医院的,默认上一年选定的医院为定点医院,继续享受门诊医保报销待遇。

4.未被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可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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